学校为何“劝说”学生放弃中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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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5日09:45 南方都市报 | |
视点·关注“学校‘劝说’学生放弃中考现象” 据《华商报》(2003年6月13日)报道,中考前期,西安市三十三中近半数学生被老师“劝说”回家,放弃中考,尽管许多学生很希望能继续上学。据报道,被迫放弃中考的学生的数字和比例十分惊人,在西安市就有20余所中学,在陕西省的咸阳、黄陵、洛川等地的中学也大量存在此现象。记得在20年前我上初中时,就有同学因为各种原因不让参加中考,提前“毕业”了。为什么这一侵害学生考试权的现象至今还在流行,而且从南到北,从东到西普遍地存在呢?谁来维护这些学生的考试权和学习权,谁来给这些受歧视的学生以精神安慰? 这些被老师甚至校长“劝说”回家的多数是被学校打入“差生”阶层的学生,他们大多是因为学习成绩不好,或学习有困难,但是这并不能表明他们就不想继续学习了。放弃中考使他们成为学校和某些人利益的牺牲品。一位退休老教师说,学校追求升学率是“劝说”学生放弃中考的主要原因。学校为了追求所谓的升学率,给老师下达“劝退指标”,如果任务完不成,就扣发奖金甚至下岗。一种利益的膨胀总是以牺牲他人的利益为代价的。学校为了高升学率,为了在学区之间的评比获得高分,常常迫使一些平时成绩不太好的学生放弃考试,甚至放弃对他们的教育,对他们不闻不问,放任自由,只集中力量抓成绩好的学生。在这些利益驱使下,学生的公平受教育权就被无情剥夺了。在“劝退指标”“指引”下,本来成绩还可以,只要继续努力就可能取得好成绩的学生就被无情地“清除”掉了。学校“劝说”学生放弃中考,就是迫使学生放弃学习,也是学校对学生放弃教育,这是有违《义务教育法》的。 这些学生被迫放弃学习,是学校对学生分三六九等,学校对不同等级的学生“因人而异”,“因材施教”的结果,这些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受到极大的损害,而且,这些学生的自尊心、自信心也受到损伤,这些学生离开学校走进社会后,在这种低人一等的人格影响下,会对社会造成怎样的负面影响?现在罪犯的年纪趋于低龄化,不能不说跟学校的这种“放弃”教育有关。 “劝说”学生放弃考试,如同屡禁不止的分好班差班、补课一样,在教育界已司空见惯,成为一种影响学校、老师、学生的“潜规则”。这种“潜规则”往往超越行政法规甚至大于国家法律,在各地区学校明目张胆地运行。那些目前还不能深刻认识这些损害自己权利的“潜规则”的学生,却过早地体验了人生的不幸和痛苦。我们该不该对他们负责?学校和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该不该对他们负责?雪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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