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条件解除对荷兰部分动物源性食品进口禁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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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6日22:4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六月十六日电(记者刘长忠)中国将从二00三年六月二十日起,有条件解除对来自荷兰部分动物源性食品的进口禁令。 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和商务部今天联合发布公告称,根据荷兰政府主管当局提供的相关技术信息和承诺以及中方专家对有关书面材料进行的风险评估初步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商务部现决定有条件解除对来自荷兰的部分动物源性食品的进口禁令。 公告称,自本公告生效之日起,解除一百三十一号公告第二款所列产品的百分之二十抽样检测,恢复为常规水平抽样;对来自荷兰的奶及奶制品、肠衣等动物源性产品暂时准予进口。 公告要求,上述产品进口时须附有荷兰官方的卫生证书,证明其符合欧盟和中国的相关卫生要求,适于人类食用;各口岸检验检疫部门应对来自荷兰的上述产品批批进行任意项目检测,以确保产品中不含有危害公共卫生的有毒有害物质。 公告表示,最终解禁视中方专家考察组赴荷考察结论而定。 据悉,去年四月十九日,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和中国有关法律规定,联合发布第三十六号公告,暂停进口来自荷兰的动物源性食品。并分别于八月三十日和十二月二十五日发布了部分海捕冷冻鱼类及其制品、食用蛋类及蛋制品、明胶(不含来源于牛、羊等反刍动物的明胶)、蜂蜜和蜂王浆等动物源性产品准予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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