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为失地农民设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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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9日01:38 人民网-华东新闻 | |
本报讯 浙江金华市区所有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在足额领到失地补偿金外,还可分享到土地非农化的增值收益。金华市政府从土地升值的预期收益中切出一块资金以参保的方式补贴给失地农民。这一举措受到失地农民的欢迎。 金华市区目前已有4.8万失地农民。这些农民除足额领到失地补偿金外,政府还为其每人缴纳1.8万元补贴资金,设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专户。资金来源统一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向用地方收缴,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在此基础上,政府同时鼓励失地农民根据个人的经济状况,分1.8万元、1.5万元、1.2万元、8000元四档参保,自主选档。多交多享受,少交少享受;个人一分不交,政府的1.8万元保障基金照样到位。参保后,失地农民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按每人缴费的高低按月相应发给220元、180元、140元、105元养老金;个人未缴费的,按每月50元发给。 据了解,政府确定的1.8万元筹集补贴资金的标准,是根据当地土地出让的预期收益和“区片综合价”,经过综合测算做出的。用地方普遍认为,政府增加收缴用于失地农民保障的补贴资金,与土地升值的实际收益相比并不多,合乎情理,也能够承担。 (谢云挺 丰晓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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