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家杀妻能法外施恩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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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9日02:23 青年时讯 | |
主持人:董倩 评论员:陈小川 卢建平 主持人:绍兴轻纺科技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徐建平,在2002年5月26日,与妻子的争吵中,借着酒劲,用茶杯击打其妻头部,并按住后颈部,导致妻子窒息死亡。之后为了掩盖,徐建平将尸体肢解,抛尸灭迹后潜逃外地,直到去年11月15日被警方抓获归案。 今年4月,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徐建平死刑。徐建平作为一名轻纺行业的科技人员,先后申报过十项国家专利,为中国纺织行业的进步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为此在一审判决前后,近200人上书法院,请求枪下留人,呼吁让徐建平用自己的学识和能力戴罪立功,为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就这些话题,今天我们的演播室请到了特约评论员陈小川和卢建平先生。 陈:假如说人对社会的贡献和对于国家的贡献,可以作为量刑时候一个衡量要素的话,那么中国应该用10部刑法对待十种不同的人,对待院士,对待科学家是一种刑法,对待普通老百姓又是一种刑法,那是什么法律? 卢:徐建平这个案子让我想到中国古代刑法里有一个八议制度,就是议亲,“亲”是指皇亲国戚;议故,“故”就是皇帝的故交。议贤,“贤”即所谓大贤人,像孔子这样的;议能,大能人;议功,有军功的;议情就是有功绩的;议宾,就是宾客;还有一个是议贵,是指贵人,就是权贵家庭出身的。这个制度的核心就是凡是有这些身份的人,在审案的程序上,应该对他们要多加一个,就是要向上请示,要议。在量刑上,对他们比常人要减一等。 陈:就是有免责的特权。 主持人:按理说法律的条文应该是非常清楚的,为什么人们会有能用功去代过这么一种意识?为什么有些人能够拿合情的角度去衡量,而不是拿合法的角度去衡量? 陈:过去法院的判决书都会出现这样的字,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包括我们很多的新闻报道中也用这样的词,叫民愤极大,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这就会给很多公民一些误区,他认为量刑的时候会根据民愤的大小来考虑的,就是民愤也是量刑的一个因素。 卢:我也曾经做过律师,既办过好几起所谓民愤极大的案子,也办过没有民愤,有上千人上书给他请愿,请求留他一命的这样的案件。我觉得老百姓对一个案件表示他们的关注或者说对于某一个人表示他们的同情,或者通过上书这种形式反映他们的意见,我觉得这个很正常,这也是一个民主社会公民一个最基本的权利。但关键是看,这个上书行为背后是一种什么样的观念,是什么样一个潜意识在支配着。我觉得可能还是特权的这种观念,不平等的意识太根深蒂固了。 陈:人对于社会的价值来说,当然是有不同的。但是人对于人本身它作为人的价值应该是平等的。我想这是两个概念。否则,爱因斯坦是不是可以杀10个人以后免死,获得诺贝尔奖是不是可以杀8个人免死,院士可以杀5个人不死?道理很明白,如果把爱因斯坦留下来,把诺贝尔奖获得者留下来,他的贡献是无限的,你还能预测他作多少贡献,像爱迪生这样的,是不是可以杀100个人?真要是这样办,那还是法律吗? 主持人:在这200多人的上书里面,有相当一部分是专家学者、工程师。我们怎么看上书这200多人身份的构成,像他们这种高知识阶层的人应当是具有理性精神的,为什么恰恰是他们提出了这么一份上书? 卢:上书行为的实质是什么呢?(他们认为)徐建平是一个特殊的人,他对国家对社会有特殊贡献,因此,法律应该对他特殊对待。 我觉得上书者本人,(甚至)对上书行为我(都)表示理解,甚至可以支持。但是上书的后面,上书者的意愿,按照我的理解,其实有一种很可怕的思想,一个人因为它有地位,有功绩,有能力,有特殊的才能,所以他可以杀人,而且他杀了人是可以不用承担法律后果的。 我们可以设想假如一个社会是人分九等的,那么这个社会就是一个没有法治的社会。(因为)法治是建立在平等基础之上的。 陈:还有一个更生动的例子。有一个外商投资到了一个地方上,由于开始谈的都非常好,后来地方领导就请他吃饭。这个县长说,咱们这儿你放心,法律环境特别好,公检法都是咱家开的,所以有什么事都没事,那个外商吓一跳,第二天就走了,坚决不干了,因为你没有一个公平的法律,没有一个对所有人都一样的法律,(那就说明)其实法律并不保护我,法律是凭你的意愿保护我或者不保护我,这事就很麻烦了。 主持人:我们不妨再来衡量一下,徐建平这样一个科技工作者、科学家,如果不杀他,他能够继续给社会、给国家带来贡献,他所产生的价值,和杀了他、维持司法的公正而带来的社会价值,我们不妨比一下哪个会更大。 陈:你还要再比一种得失:如果不是依法判案,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就是对于法律体系和法治精神的摧毁,给国家带来多少损失? 卢:我认为这个问题是我们今天讨论的核心。用一个个案或者用一个“个别人”的价值,保他一条命,而牺牲经过多少代人努力建立起来的一个制度,这两个孰重孰轻?我们要破的就是这样一个观念,就是因为这个人有本事,所以,他应该在法外开恩,应该把这个制度打一个窟窿。那么今天这个人可以打一个窟窿,明天我们说另一个院士来了,后天一个将军来了,再后天?比如说我是亿万富翁,你不应该杀我,你要杀我的话,这些钱财都烂掉,你不杀我,这些钱财都交给国家,这样下去,制度还怎么来执行? 陈:500部刑法不一定够用。卢:必须一人一部。 陈:我是相信当地法院会依法作出判决,这不是我们讨论的范围。CCTV新闻频道近期播出《央视论坛》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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