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该保护被录音者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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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9日02:49 北京晨报 | |
反方: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的张教授认为,在高先生遭遇的这种情况下,即使对方没有私自录音,个人的设计、构思也完全可能通过交谈、记录等方式被别人剽窃,录音只是一种形式而已。有了侵害结果,法律才能进而认定是否侵权。当然,前提是其见解必须具有独创性,而且是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这样才可能受法律保护。至于录音存在侵害他人权利的潜在可能,法律是否应当加以规范,张教授认为录音将话语固定下来,只可能存在侵权的可能性,其行为本身并不构成侵权事实。现有的相关法律已经能够对被录音者有效保护,没有另外立法的必要。 正方:北京安理律师事务所的谭律师则认为,法律应当加强对被录音者的保护。在这类事件中,被录音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录音,属于相对弱势的一方。虽然侵害后果不会立即出现,但所录内容如果含有一些商业秘密、信息机密或被录者不愿公开的信息,涉及专利申请、个人隐私等方面,那就应该另当别论。他认为法律应当完善此方面的立法规范,录音的内容是需要重要考虑的因素,内容不同,可能引发的侵害后果程度不同。当然,在司法实践中的实际操作难度可能会大一些。 实习记者 焦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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