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鼓励发展“独立学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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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9日04:35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
据新华社北京6月18日电 (记者尹鸿祝、吕诺)教育部部长周济18日指出,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二级学院(统称“独立学院”),是中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举措。必须坚持“积极发展,规范管理,改革创新”的原则,促进中国高等教育资源特别是优质资源迅速、有效地扩大,推动高等教育大众化、普及化和现代化进程。 周济18日在试办独立学院工作网络视频会议上强调,积极鼓励社会、企业和个人投入,形成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高等教育办学新局面。 据了解,试办的独立学院必须实行新的管理体制和办学模式,办学和管理必须与校本部相对独立;要独立颁发学历证书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必须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独立学院必须实行新的办学机制,即一律实行民办机制。 周济要求各地坚决治理整顿“校中校”。从现在起,各地、各部门一律不得再批准普通高校以现有资源、按民办机制在校内举办虚拟的“独立学院”或类似的二级办学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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