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项保险一个不能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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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9日08:16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 6月 18日讯(记者 谷朝明) 私营企业从业人员有利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台文件,从6月1日起,本市城镇私营企业必须全部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五项保险。 据了解,对私营企业从业人员这一特殊群体,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曾出台相关规定,分别在不同时期将城镇私营企业纳入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范围。但在实际缴费过程中,一些私营企业老板替员工缴纳保险时,并没全部缴纳,损害了从业人员的利益。 为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文件,规定从2003年6月1日起,城镇私营企业全部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项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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