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社会公平惠及每一个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9日08:54 南方都市报 | |
南方论谭 苏州市新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将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也是国内第一次以“医保”的形式保障农民的“看病问题”。令人关注的是,苏州市实施新医保所针对的对象其实不仅是农民,还有“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农村在籍居民”,并增加了“持有2年以上暂住证并在当地农村从事农副业生产的外地居民”,据估计,这两者相加总人口在苏州可能超过300万。 随着中国社会的转型,有超过一亿农民选择了短期或长期进城打工,与此相对应的是,也有许多以往的“城里人”因为各种原因下乡从事农业等相关产业,他们被称为“新型农民”。而随着我国小城镇建设的步伐加快,许许多多的农民脱离了土地,拿到了城镇户口,但他们还无法完全享受到与城市户口拥有者一样的社会福利。这三大社会群体汇总起来,其数目相当庞大,再加上依旧从事农业的在籍农民,可以说,农民定义的内涵和外延都在不断扩充和更新。 苏州提出医改所需政府投入由市、县、镇三级财政共同负担,实际上解决了以往许多三农问题解决方案“只听楼梯响”的尴尬。由于现实的原因,我国大部分县乡财政属于“吃饭财政”,几乎不可能拿出相当大的资金对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进行投入,而市财政相对宽裕,却又几乎全部集中在城市福利范畴内,现在苏州市财政加入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中,实际上是对社会再分配的一种调节。政府通过赋予农民与城市人口同等的权利和基本物品(社会学将社会福利和教育统称为基本物品),从而在社会分配中顾及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并且有效地起到了社会调节器的作用。 不过,任何一项政策的实施,都必须遵循公平原则。比如,苏州农村医改中提出农民自愿为主,那么在实施过程中就应该不折不扣地落实这一条,而不能以“政策本意是为农民好”的名义强迫部分不愿意参加的农民加入,这种操作思路在以往某些地方政府“逼农改种经济作物”的事例中屡屡出现,其实质是破坏了市场经济最基本的底线———程序正义,也是对农民利益的变相损害。 同时,方案中提到农民一年的自交部分是以上年年收入的1%交纳。在目前正在实施的农村税费改革中,国家已明确规定,村提留和乡统筹费不得超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5%,其目的就是为农民减负。那么,我们要警惕可能会出现的某些人或者基层政府乱收费的现象乘机反弹,给农民带来不必要的负担,从而让政策变味。 农村医改实际上是解决三农问题系统工程的一部分,其目的就是对农民多给予、少索取,使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向农民倾斜。农民依旧占据了我国人口的相当大多数。要进一步推进我们的市场改革,要完成到2020年中国实现全面小康的宏大理想,就必须为这一群体设计和实施更加符合当下改革要求、符合社会公正的方案和措施,其中就包括了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福利,不断缩小以往所提到的城乡差别,最终形成一个让社会公平惠及每一个人的良好机制。 毕舸
两性学堂--掀起夏日阳光中的爱欲狂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