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成都嫖娼达县法院一副院长被双开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0日03:24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本报讯 6月16日,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决定,给予达县法院副院长袁成萍、司机罗德全(兼司法警察)二人开除公职处分。在之前的14日,中共达县纪委作出决定并发文,给予袁成萍、罗德全二人开除党籍处分。 据了解,6月9日,袁成萍受单位安排到成都出差接车,当晚达县籍生意人陈某请其吃晚饭。10点过,酒足饭饱后,陈某即安排袁成萍和罗德全到成都金牛区黄忠小区某宾馆309号房间休息,随即在该宾馆美发中心召了2名小姐。在同一房间内,袁、罗二人与两名卖淫女集体淫乱,成都警方接到举报后在现场将其抓获。警方在第一次对袁进行审查时,袁未说出真实姓名,在对其第二次审查时,袁无法抵赖,终于说出真实身份。成都警方依法对袁成萍、罗德全和两名卖淫女作出了治安拘留7天的处罚,达县籍生意人陈某和该宾馆美发中心老板被刑事拘留。 此事在社会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引起了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 6月12日,达县县委获悉后,迅速成立调查组赶赴成都,展开全面调查。6月14日晚,达县县委召开常委会,依据调查情况作出了处理决定:给予袁成萍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建议)处分,撤销其法院副院长职务(正在按法律程序办理);给予罗德全开除党籍、公职(建议)处分。依据成都警方的最后结论,袁成萍、罗德全若构成犯罪,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肃处理;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由县纪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县委已责成达县法院院长作出深刻检查。 袁成萍生于1964年,大学文化。早年在达县桥湾乡初中任教,1988年在达县法院石桥法庭工作,1998年任达县法院司法行政科科长,2002年任达县法院机关党委书记兼司法行政科科长,2003年5月23日任达县法院副院长。 目前,四川省、达州市和达县有关部门正在对袁成萍问题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本报记者)
两性学堂--掀起夏日阳光中的爱欲狂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