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技师可月享津贴3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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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0日11:39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艾枚 通讯员 宁劳轩) 高级技师也可享受“津贴”了!昨日,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为加快企业职工队伍技术素质,发挥工资分配的奖励机制,将在企业技术工人中推行津贴制、考奖制、晋级增资制、年薪制等措施,力争在3至5年内,使高级技术工人工资水平高于本企业职工工资,年平均增幅2%至5%。 据了解,取得高级工及其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职工可享受津贴,高级工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技师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高级技师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 实行考核奖励制度。对取得高级工及其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职工,实行考核奖励制度,定期进行考核,按考核确认的业绩对考核合格的给予奖励。奖励的幅度可分别为:高级工本人收入的5%至10%,技师本人收入的11%至15%,高级技师本人收入的16%至20%。 企业中能够解决生产实践的关键技术问题,在技术革新或生产实践中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级技术工人,可获特别重奖,奖励的方式可以一次性奖励,也可以按产出效益提奖或实行股份奖励。 长期坚持在生产技术岗位、业绩突出的高技能人力,可比照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办法,其年薪水平可按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2至6倍设立。同时,在市级、省级、国家级技能竞赛中获前三名,也可按年收入分别给予1至3倍的奖励。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指出,逐步提高高技能人才的工资收入水平是一个渐进过程,预计3年内,企业高技能人才的工资可提高到一般不低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150%的水平,并逐步与市场劳动力价位接轨。 又讯南京市劳动局刚出台的《技师职业资格社会化鉴定工作的实施方案》规定,13个工种的技术人员将按新的技师资格方案参加资格鉴定。 这13个工种分别是:加工中心操作工、工具钳工、机修钳工、装配钳工、维修电工、车工、铣工、焊工、磨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汽车修工和汽车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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