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同者反对者不相上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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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0日11:41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日前,有媒体报道:深圳大学制定了新的学生《行为道德规范管理条例》,规定本校学生不得在校园内牵手搂腰、接吻等,否则将以扣分形式对违例学生进行处罚,凡扣满30分者勒令退学。一石激起千层浪,此举立即引起该校学生的强烈争议。那么,该《条例》是否合情、合理、合法,南通各大高校的管理者及学生是如何看待的呢? 昨天,记者对南通高校的100余名学生进行了一番调查,其中有超过半数的学生对此持反对意见,另有接近半数的学生则表示可以接受。南通师范学院中文系仇维颖同学告诉记者,现在的大学生感情丰富,思想前卫,崇尚个性自由,所以,校园里出现“亲密接触”的行为是很正常的事。她认为,学校采取强制性处罚手段来约束学生的行为,是没有必要的。而南通工学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同学也表示,当代大学生都已步入成年,而且符合《宪法》规定的自由恋爱年龄,不管从心理学或生理学角度来讲,大学生谈恋爱是无可厚非的事,校方不应该干涉学生恋爱自由。 采访中,也有少部分学生对这样的规定表示理解。南通医学院一女生说,大学校园本该是大家学习的殿堂,而非男女生“亲密接触”的地方,学校制定这样的新《条例》,可以更好地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南通师范中文系卢同学也认为,情侣们在校园内公共场合卿卿我我的行为,实在有碍观瞻,她说,虽然在校谈恋爱不触犯法律,但他们在享受爱情时,无意中影响了他人的学习和休息。学校采取这种做法,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法律界的宋先生对学生能采取辩证的态度看待这种现象表示欣赏,他认为之所以在校园里出现这种男女生“亲密接触”的现象,跟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是密不可分的,经济愈是发达,地区愈是开放,这种现象愈是常见。但宋先生也表示,学校毕竟是以教育为主,对学生过分亲密的行为看不下去,出台某些纪律进行约束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一定要在坚持公正、公平的前提下,做到合理、合法。他解释,学生毕竟还没有踏入社会,考虑到他们心智及处理事物的能力等各方面的问题,比较理想的方式应该是从思想上去引导他们,让他们更好地认识教育与人生及生活与恋爱之间的关系。 本报记者 陆海龙 实习记者 胡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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