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时评]物业管理:市场洗牌品牌争锋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1日07:06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
对于我国物业管理现状,许多人形象地说:在一条没有航标的河流上,物业管理企业有如千帆竞渡。众多企业的竞争使“蛋糕”越做越小,市场越来越乱,投诉日见增多,行业信用度大幅降低。19日,第一部全国性的物业管理法规——— 《物业管理条例》正式颁布,把竞争机制引入物业管理市场,我国物业管理行业由此进入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新时期。 竞争将使我国物业管理市场“洗牌”加速进行,品牌物业也将一举争锋。 城镇住房改革制度在各个城市早已拉启大幕,物业管理也接踵而至。在全国大大小小城市住宅和非住宅小区,随处可见正在进行维修养护、环境保洁、绿化养护的物业服务人员的身影。据建设部统计,截至2002年底,全国物业管理的覆盖面占物业总量的38%,经济发达城市已达50%以上。 在物业管理迅速占据城市乃至乡村之际,行业竞争也日趋激烈。目前全国物业管理企业总数已超过2万家,更多企业仍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低价已使很多公司无法单靠物业管理费生存,而在高档物业市场,登陆不久的“洋物业”已开始伸手采摘丰硕的果实。大多管理落后的小型物业管理企业已陷入生计维艰,又遭消费者口诛笔伐的尴尬困境。 物业管理市场的现状使推行竞争机制、打造行业品牌成为现实需求,刚刚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就在品牌竞争时代树立了物业管理的操作规程,把竞争机制引入物业管理行业,从而给消费者以更多选择机会,也给了物业管理公司规范发展的机会。 条例明确了业主的权利义务及物业管理各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对相关责任方的责任予以明确;规范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组成、运作等,使业主委员会真正代表业主利益;还规定了物业管理服务范围、收费依据、共用部位维护和使用原则等物业管理的方方面面;特别是在近年投诉热点———物业管理公司和开发商推卸责任这一问题上,也从前期物业管理企业操作规范、前后物业管理企业交接各个环节明确了责任。 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只有按照条例规定的“航标”,精心打造物业管理品牌才能抢占先机。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高级工程师王玉平说:“物业管理是房地产开发的重要环节,也是最终环节,是小区、楼盘的卖点。一个物业管理企业要称得上有品牌必须抓住三个要素,即客户、创新和员工。也就是说,物业管理企业品牌建设必须以业主需求为导向,在业务创新中,逐步形成员工的品牌意识,为企业品牌建设积累资源。” 据了解,部分国内物业管理公司已率先进入品牌竞争轨道,中海、万科和金地等就是其中的佼佼者。中海接管的物业分布在深圳、北京、上海、天津等14个大城市,面积逾900多万平方米,已成为目前国内管理规模最大的物业公司;而后起之秀的金地物业也在10多个城市接管了600多万平方米物业;上海的陆家嘴物业提出做业主“好保姆、好管家、好朋友”的服务理念,并成为全国第一家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卫生三项质量体系国际认证的物业管理企业。 犹如一个分水岭,《物业管理条例》成为我国物业管理规范化竞争的开始,而规范化竞争的必然结果将是品牌物业的崛起,这将引领我国物业管理进入新的时代。(新华社北京6月20日电)新华社记者冯晓芳
两性学堂--掀起夏日阳光中的爱欲狂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