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垅村资产改制探索新形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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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1日12:29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民办非企业”设想绕开村资产公司“瓶颈”,是否可行有待定夺 本报讯 (记者 兰文 通讯员 陈炳耀) 用“十字街头”形容当前“村改居”中村资产公司的组建困境,一点也不过分。昨日下午,马垅村委会改为社区居委会,这个难题再次摆到了面前。但据透露,马垅有可能采取一种全新的“民办非企业”模式,以绕开村资产公司的“瓶颈”。 湖里民政局周福民局长介绍,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民办学校都是“民办非企业”,这类机构不以盈利为目的,不属于企业,但内部实行企业化运作。 他进一步阐述,由村集体资产组建的机构,它要负责“村改居”后的社区公益事业投资,因此不单纯以盈利为目的;但同时它通过经营来保值增值原资产,实行企业化运作。所以,可以用“民办非企业”来套用村资产机构。 据了解,我市在村集体资产处置上,主要采用量化到个人和成立公司两种办法,成立村资产公司由于缺乏法律政策依据,它的条件、性质、税费尚无定论。目前全市只有莲前街道6个村成立了村资产公司,但村民并非股东,“村改居”村委会消失后,这些公司面临“谁是股东”的难题。 “村资产因为一直在‘公司’里打转,没能突破法律瓶颈,而搞民办非企业,就可以绕开这个瓶颈,也就更具有推广性。”周福民说,民办非企业的税费也比公司低。 据悉,马垅准备了三套处置村资产的办法,“民办非企业”是其中一种,最终采取哪一种,取决于村民的意见。另据周福民称,采用“民办非企业”来处置村资产,在全国尚无先例,是否可行有待定夺。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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