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事故双方责任明确,你还等什么? 快速处置利己利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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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1日13:29 新民晚报 | |
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置法对防止局部交通拥堵意义重大,已被广州等兄弟城市仿效。昨天上午,我们在高架道路亲身体验这一办法施行情况。 上午8时40分,电台呼叫南北高架永兴路上匝道有两辆车发生追尾事故,我们立即赶到那里。没料到,肇事司机已经将车挪到了旁边的斑马线,后面交通没有受到任何影响。随我们同行的高架支队张炜警长迅速为两人作了调解,后车司机吴某赔偿前车司机李某100元人民币。整个处理过程只花了5分钟,由于两辆汽车自行撤离了现场,民警未对司机进行处罚。 这时电台又呼叫南北高架新闸路下匝道发生一两车相擦事故。当我们来到现场时,两辆车也已迅速离开了现场。肇事车辆之一的沪BM7602出租车驾驶员向我们说:“我知道的,不快速撤离要被扣证6个月!”张炜介绍说,自从今年1月1日实施交通事故快速处置以来,高架的轻微事故自撤率越来越高。现在就他处理的轻微事故中,大约有80%以上的车辆都能迅速撤离现场。 不过还是有些司机置社会公益于不顾,发生轻微事故后不愿迅速撤离现场。高架支队事故科科长沈晓明告诉我们,就在前天下午,南北高架往延东高架交汇处发生追尾事故。牌号为沪DU5974的驾驶员鲍某自恃无责,硬是不愿意撤离现场。结果造成南北高架长达3公里严重堵塞。 就在我们准备离开时,10时15分,内环近南浦大桥处又发生追尾事故,由于前车沪DH0980的女司机韦某拒绝快速撤离,内环线从宛平南路到南浦大桥又发生了严重的拥堵。 本报记者俞明骁特约通讯员赵起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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