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不得恶意削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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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2日04:07 天府早报 | |
早报讯 (记者楚俊英实习生钟晓瑜) 昨(21)日,省旅游局向各市州转发了国家旅游局日前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旅游业恢复期间非典防控、安全防范和市场规范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在旅游恢复期间,旅行社在与游客签订合同时,应明确“旅行中一旦出现疫情,游客要积极配合,接受监管保护,并接受对行程的合理调整”等内容;为激活旅游市场,开展一些优惠价格促销活动是必要的,但反对低于成本价的恶意削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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