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营”手段发展不了民营经济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3日04:04 中国青年报 | |
马彦 6月10日《齐鲁晚报》报道,山东德州市最近出台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中,有两个“大胆”的做法,堪称全国罕见: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可采取参股入股、业余兼职、推销产品、技术信息服务、招商引资、中介服务、代理业务等多种形式,业余从事民营经济活动,但所从事的经济活动不得与职务有关,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也就是说,今后这个地方的公务员可以一边坐办公室,一边当老板了。二是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兴办经济实体,但必须在职能、名称、财务、人员等方面与原单位脱钩。据报道,这个地级市已经有1万多人报名,欲下海一试身手。 我真诚地相信,当地出台这样的政策,完全是为了把经济搞上去,造福一方百姓。发展经济的目的当然是绝对正确的,但是目的正确并不能天然地决定手段的正确。也就是说,绝对不能为了达到正确的目的而不择手段。上述为达到经济增长的目的而采取的手段,其弊端人们仅凭常识也能判断出来:在改革还有待深入,尤其是对公共权力的规范还不完全到位的情况下,在市场调节社会资源的功能还不能充分发挥之时,一个地方竟然给国家公务员普遍的官商双重身份,究竟意味着什么?答案是不言自明的。 社会进步到现在这个程度,要想再上一层楼,面临着新的挑战,需要新的对策。最近,胡鞍钢等学者在《战略与管理》上发表文章指出,我们要应对更大的挑战,必须加强国家制度建设,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很容易以“市场优先,牺牲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机关公务员一边靠公共财政供养,一边业余当老板,他们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角色将会被严重扭曲。 一级政府也好,公务员也好,都担负着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的义务,而不能成为市场的主体,这是市场经济社会的常识。经济学家杨小凯先生说过,经济增长只是良好制度的副产品,只要建立了良好的制度,经济增长是自然的事。一个地级市,有1万多名吃皇粮的公务员下海捞鱼,这种“官营”的手段,能发展好民营经济吗?
两性学堂--掀起夏日阳光中的爱欲狂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