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里有蟑螂竟索赔6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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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3日09:30 金羊网-新快报 | |
“12315”认为此索赔无理无据 新快报记者 谭建东 通讯员 叶冠勇 王苑菲 因为两份青菜中分别有一只小蟑螂和一根头发,消费者熊先生等人提出了65万元的天价索赔金额,这是迄今为止广州市索赔金额最高的饮食投诉。昨日,广州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在向本报记者介绍案情时表示,因为对有关法规片面理解,不少消费者在消费权益受到损害时会提出无据无理的索赔要求。 最终2万元私了 据介绍,熊先生等13人近日到位于海珠区的某酒楼吃饭。在用餐的过程中,熊先生等人发现一碟油麦菜中有一只小蟑螂,而另外一碟通菜中也发现了一根长约30厘米的头发。 熊先生等人立即找酒楼方面交涉,并要求酒楼按每人5万元的标准赔偿共65万元。酒楼方面承认菜肴中出现异物是员工过失所致。在调解的过程中,酒楼老板还主动提出补偿3000元,送一条“红双喜”香烟及免收当次餐费723元的解决办法。但对于65万元的索赔要求,酒楼方面表示根本无法接受。 最后,此事双方在中间人的撮合下以2万元私了。 消费者应依法索赔 对于熊先生等人的索赔要求,“12315”认为无据无理,而私了的2万元单从法规上来说也是过高的。 另据记者了解,规定精神损失赔偿金额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1999年8月实施至今,并没有人获得此赔偿。广东国声律师事务所律师成虎认为,能否赔偿精神损失,很大程度上也要看消费者的身体伤害程度如何。消费者可以要求到医院做相关的检查,而经营者必须承担相关的检查费用;若消费者身体没有受到严重的损害,就不具备精神损失赔偿的基本条件。(晓健/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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