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审判10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3日11:33 新闻晚报 | |
华商晨报50多岁的李池林在营口市老边区粮食局当局长多年,眼看就要退休了,2001 年5月24日,一向要求下属“克己奉公”的李局长却突然被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了。他的手下这时才知道,平时道貌岸然的老局长竟然为包养情妇而8次向下属企业索贿11万余元,将在监狱里度过10年的悔恨时光。 1994 年春天,李池林在一个饭局里认识了年轻貌美的女青年周某。李池林立即被其迷住,对其展开了“追求”。周某也看中了他手里的权势,两人一拍即合,发展成了情人。同年11月,已有家室的李池林在外面为周某租了房子,两人开始非法同居。不久,两人的同居关系被派出所查获,要求交纳罚款。为掩盖自己的丑行,李池林找到营口市老边区粮谷加工厂原厂长张洪旗(已判刑),向其索要2万元作为派出所罚款及赞助。1995 年4月,李池林为给情妇一个安稳的家,再次向张洪旗索要公款3万元。拿到钱后,李池林为周某购置一套二室一厅的楼房,价值人民币4.5万元。1996 年7月,李池林以人民币4万元的价格将此房卖掉,分3次付给周某人民币总计2万元。 为取悦周某,李池林于1998 年初以过年为名向张洪旗索要公款2万元,为周某购买一价值6000 元的金手镯及一件价值3000 元的皮大衣。
两性学堂--掀起夏日阳光中的爱欲狂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