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用土地应由谁来审批(服务热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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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4日07:13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问:近些年,我们区的不少土地被国家征用,请问:征用土地应由谁来批准? 上海 姚敏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了征用土地的审批权限:征用基本农田、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征用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征用上述以外的土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按照法律规定,国家征用的土地,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 李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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