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能姓第三姓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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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4日15:26 生活时报 | |
杨立新 前几天,媒体上有一则消息很有意思,说的是一对夫妻生了一个儿子,在报户口的时候,儿子既不随父姓,也不随母姓,而要选择一个第三姓。但是,户籍登记机关拒绝为其儿子进行户籍登记。该夫妻以户籍登记机关侵害其姓名权而提起诉讼。 这对父母想让自己的孩子姓第三姓的想法的依据是,《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既然享有这个权利,那他们就可以进行选择。可是,户籍登记机关的意见是,《民法通则》没有规定公民可以姓谁的姓,但是《婚姻法》是规定了的,就是姓父姓或者母姓,没有规定第三姓,因此就不能选择第三姓。看起来,双方说的都有法律根据。 从法律上讲,《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但没有规定是不是有姓第三姓的可能。那么,就要寻找其下位的法律的具体规定,那就是《婚姻法》,规定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至此条文结束,没有再作新的规定。这就是意味着只有两种选择。按照这个规定,大概没有办法让自己的子女姓第三姓。因此,户籍登记机关的做法不能说不合法。况且,姓和名毕竟不一样,名字仅仅是个人的文字标识,而姓不仅关系到个人的文字标识,而且还标志着血缘关系。姓第三姓,则违背血缘关系的要求。 既然法律有明文规定,那么再坚持按照法理解决民事纠纷,应该是有问题的。因为法律的适用原则是有法律依法律,无法律依习惯,无习惯依法理。既然法律有明文规定,当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办了。当然在现代社会,是不是对这些问题已经不是那么强调,是不是就可以自己选择姓氏,是可以研究的。在法律没有新的规定之前,还是缓行为妥。稿件来源:生活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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