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看病也可报销 今年6个区县先行试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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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5日02:04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 今日起,我市部分农民看病也可报销部分医药费了。在昨日召开的全市农村卫生工作会议上,铜梁、江津、巫溪等6个区县负责人分别与谢小军副市长签订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责任书”。 据悉,我市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虽已开展多年,但由于缺乏政府引导和集体经济的依托以及有效的管理,导致覆盖面和保障水平普遍偏低,帮助农民抵御大病风险的作用不强。据市农调队今年对54个乡镇的农户调查表明,农民患大病有相对医治能力的只占45%,借钱医治占45.5%,不医治占9.5%。 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指,在政府组织、引导下,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互助医疗制度。即自愿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自己交10元钱,地方财政补贴其10元,中央财政补贴10元(共30元)。参保后,该农民看病则可按照规定,报销部分门诊医药费,假如患了重大疾病,则可一次性领取部分补贴。假如参保农民当年没有生病,未能享受补偿的,则可进行一次免费常规性体检。 鉴于各个区县(自治县、市)具体情况不同,今年我市仅在铜梁、江津、巫溪、黔江、忠县和渝北6个区县试点。计划到2010年,该制度基本覆盖全市农民。 (记者 李 静)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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