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优秀作文都是无名氏写的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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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5日03:12 中国青年报 | |
何向东 随着高考评卷结束,一些高考优秀作文也开始被媒体争相刊载。打开国内某著名网站,笔者看到了在全国卷、上海卷、北京卷中出现的十几篇优秀作文。读着每篇作文,不禁为考生的文才喝彩,但笔者从头读到尾,发现十几篇作文竟无一署名。特别是全国卷作文,甚至连考生是何方人氏也不知晓。笔者不禁要问:难道这些优秀作文都是无名氏写出来的吗? 我国著作权法中明文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因此作者也相应地拥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等人身权和财产权,并可依据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获得报酬。固然高考作文是一种应试文章,但同样是作者智慧和创造力的结晶,应当属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 因此,媒体在发表高考优秀作文时,就应当首先征得作者的同意,因为只有作者才拥有发表权。媒体可能会以找不到作者为由来解释为什么不给作者署名。也许,在高考改卷期间,出于保密等需要确实找不到作者,可当高考评卷已经结束时,还以此理由来搪塞,说得过去吗?而且我们已经看到,即使在改卷期间出现的满分作文,不也找到作者了吗?所以,找不找得到作者的关键是媒体想不想找。 很容易的事都不想做,连作者的名字都不想署,看来这些高考优秀作文的作者也难从媒体那里讨到稿酬了。对此,媒体可能会以“合理使用”来辩解。但是,我国法律规定,“合理使用”的作品应该是已经发表过的作品,而网站刊载的高考作文显然不在此列。退一步讲,即使刊载高考作文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对“著作权人权利的限制范围”,即在法定的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所以说,无论属于哪一种情况,都要给作者署名。说实话,一篇千字左右的文章,按我国媒体支付稿酬的行情,报酬不多,给与不给,也犯不着生气,但给作者署个名,总是应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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