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文物的命运归宿(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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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5日08:47 南方都市报 | |||
在沈阳市专门制定、并将于7月1日起施行的《沈阳市故宫、福陵和昭陵保护条例》中,损害文物最高罚款50万元(新华网6月24日报道)。 对于文化遗产的保护,我们曾经犯过某些不可挽回的错误,比如五十年代要把北京建成“烟囱处处冒黑烟”的标志性工业化城市,一股脑将旧皇城拆了个底朝天,一时间效仿者众,洛阳、开封等历史文化古城都为了“工业化”而把文化当绊脚石扔到一边。“不破不立”。现在看来这种以文化为代价的“工业化”得不偿失,其造成的影响几年甚至几十年都难以消除。如今再花多少钱搞所谓“重建”,毕竟钢筋水泥还原不了瓦墙泥屋所承载的千年文化底蕴,作为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失去的就永远失去了。 但比起这种大规模的文化遗产“清除”,那种不动声色地、渐进式地“小范围”文化遗产破坏更加可怕。它往往在不经意间,就把祖宗留给我们的好东西埋进了“现代化改造”的废墟中,它从“小处着手”,破坏的往往是那些看上去比起兵马俑、皇陵“文化经济价值”显得不那么高的文化遗产。我们现在对文化价值的评价往往建立在经济层面上,比如一把秦朝古剑在嘉得士拍卖行叫价一百万,将文化价值世俗甚至庸俗化。许多城市中的古民宅,虽然也被列入当地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但以商人的眼光来看,破烂不堪的大院当然不如未来的商铺乃至高楼大厦经济价值高,其文化价值按经济标准衡量,也许也不到兵马俑的零头,所以兵马俑享受国宝级待遇,古民宅在城市建设中则以摧枯拉朽之势一扫而空。 文化遗产是否应按经济或其他标准分为三六九等,然后区别对待?笔者前两天刚看了电视旅游节目《罗马游记》,大家都奇怪为什么罗马被评为“欧洲最破烂的城市”,主持人透露了原因:罗马处处是古迹,所以“旧城改造”慎之又慎,连一条小巷的街面整饰都要报意大利政府批准,因为那些早已破损的地面青砖说不定就印有中世纪罗马教皇的足迹,在经济利益和文化保护之间、在城市“现代化”和古城风貌之间,意大利政府往往选择后者。意大利人因那“破烂之城”而骄傲,而世界各地蜂拥而至的旅游参观者也恰恰要的就是这股子“破烂”的风韵、“陈旧”的悠远。 对于意大利的做法,当然令千千万万类似于古民宅之类“不起眼”文化遗产的后人们羡慕不已。我们虽然无法照搬意大利的做法,但除了经济遗产,给子孙留一些有价值的文化遗产,恐怕也该成为我们努力的目标。 王国庆(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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