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有“职业绑架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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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5日10:10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本报佛山讯(记者李钢通讯员李海荣)近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入室抢劫案进行了宣判,相关犯罪人员均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根据一犯罪分子的供述,另外几名犯罪分子竟是在东莞专门从事绑架的。 据作案人之一———陈志熊供述,他萌生绑架他人勒索钱财的念头,而其远房亲戚郭某比较有钱,遂与朋友岳先林找上东莞专门做绑架行当人罗良波。其后,岳先林就带着罗良波等5人来到郭家进行抢劫。 2002年4月10日晚11时左右,由岳先林望风,其余4人携带作案工具,潜入郭某家,用刀柄打击郭某的头部并用手卡住颈部,致使郭某死亡。之后,4人在郭家抢走价值人民币共14579元的财物。4人逃离现场时被治安队发现后报警,随后公安机关将5人均抓获。 法院判决罗连波死刑;陈志熊无期徒刑;岳先林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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