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地吐痰最高罚200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6日00:20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王琦) 昨日,江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顺利闭幕。会议批准了《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南京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该决定将对随地吐痰等不良卫生行为最高可处以200元罚款。 根据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说明,修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城镇环境卫生管理,贯彻传染病防治法,防止“非典”等传染性疾病的蔓延,加强对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等不良卫生行为的管理,加大处罚力度。修订的内容包括将相关规定的罚款数额由10元以下提高到50元以下,“情节严重的”提高到50元以上最高为200元。据了解,在全国副省级城市和直辖市中,目前除上海等少数城市外,绝大多数的罚款数额在50元以下。此外,会议还批准通过了《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南京市蔬菜使用农药管理规定〉的决定》等多个法规条例。
两性学堂--关注两性健康 学习两性知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