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农民可吃“低保” 南岸此举全市首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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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6日02:16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 7月1日起,南岸区长生桥、迎龙等四镇的贫困农民,可享受到与城镇居民同等待遇——向政府申请吃“低保”。此举属全市首创。 按规定,凡户籍在南岸区长生桥、迎龙、广阳、峡口四镇的农村人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800元,均可申请吃低保。但有劳动能力的“懒汉”不在此列。 农村低保金发放采取差额补助办法。800元减去家庭人均年收入,差多少补多少。对三无人员(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则实行全额发放。 对低保家庭,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按规定在相应学校就读的,学校应免收学杂费。从事个体经营的,享受与城市低保对象同等的优惠政策。 据悉,此次南岸四镇约有4000人可率先吃到低保。 (朱 亮)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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