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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6日03:17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本报讯 (通讯员 丁红梅 实习记者 陈锡军) 今天是世界禁毒日。昨天,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对来扬贩毒的一新疆籍毒贩进行了宣判。 2003年1、2月间,被告人买买提·吐尔逊·吾杰艾合买提从新疆窜至扬州,进行毒品交易,共将2克多的毒品海洛因分十余次贩卖给扬州的吸毒人员,获得毒资人民币1000多元。2月12日上午10时许,当该毒贩来到扬州市解放桥菜场附近,再次向他人出售海洛因时,被扬州市公安局缉毒人员当场捕获,并从其身上搜出毒品海洛因7包,共重1克。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买买提·吐尔逊·吾杰艾合买提多次贩卖毒品,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随便卖野味 当场被查处 本报讯 (实习记者 张宏兵) 扬州市郊区一些农民,在市场内公然兜售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野生动物时,被扬州工商部门当场查获。 6月25日,记者在扬州市解放桥农贸市场附近,看到一位老年男子在公开兜售刺猬和蛇。据了解,该男子是扬州市邗江区头桥镇人,这些野生动物都是他连夜捕捉来的。在头桥镇,共有二三十户人家经营蛇、刺猬和青蛙等保护动物的非法活动。每天清晨,他们将捕获的野生动物在扬州市区出售,主要是销往一些饭店,另外再留一些自己叫卖。正常情况下,蛇的价格为十多元一斤,青蛙5元一斤,他们每天大概有近百元的收入。当记者告诉他,这些动物属于保护动物,私自兜售是违法行为时,该男子者说,这些东西喜欢吃的人比较多,他们捕捉、买卖又不要多少成本,因此,也就考虑不了那么多了。 随即,记者来到了扬州工商局广陵分局东关工商所,得知情况后,该所鞠所长立即带领工商人员前往检查,并将出售的蛇和刺猬没收。鞠所长告诉记者,他们对辖区内的野生动物流动销售摊点整治一直在进行,但由于这些人往往采取“游击战术”,使得整治工作有一定的难度。对没收来的野生动物,他们将联合相关部门予以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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