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用耕地如何补偿(服务热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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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6日05:45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问:我承包的耕地被政府征用,应该得到什么补偿? 浙江 周海 答:国家征用土地,应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安置补助费应当归安置被征地农民的单位(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安置单位)所有。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经被安置人员同意,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 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 李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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