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公正与效率(从数字看法官走向职业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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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6日06:02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本报北京6月25日讯 本报记者吴兢、人民法院报记者李岩峰报道:从200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实施《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以来,审判人员与当事人之间竖起的这道“隔离带”已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案”、“关系案”方面,发挥了有效作用。据统计,2000年全国审判人员自行回避6759人次,2001年13391人次,2002年达14000余人次。各级人民法院普遍建立了回避人员档案,有的法院还将法院工作人员近亲属中担任律师的名单和法院离任人员的名单公布于众,以更好地接受当事人和群众监督。 回避制度只是近年来人民法院对审判人员加强职业管理的众多举措之一。近年来,人民法院严格职业管理,加强职业道德建设。2001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并严格执行,将法官的职业道德覆盖了法官工作与生活的方方面面: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保持清正廉洁,遵守司法礼仪,加强自身修养,约束业外活动。如今,准则已成为20多万名审判人员严格遵守的“硬杠杠”。各级人民法院还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了审判人员的人生观、权利观、价值观教育,加强了反腐警示教育,督促他们更好地恪守法官职业道德。 法院在严格职业管理的过程中,还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大力进行司法改革。他们科学设置审判机制,以减少审判环节的漏洞,最大程度地保障公正与效率: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暗箱操作”问题,引入了“阳光机制”。各级人民法院改革审判方式,强调公开性和透明度,全面推行审判公开。如今,依法能公开的全部公开,让当事人有证据举在法庭,有意见讲在法庭,以公开促公正。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公正审判、超审限等问题,大力强化内部制约。人民法院推行了“三个分立”:立案和审判分立,审判和执行分立,审判和监督分立,立、审、监三部门各司其职、互相制约;他们改革审判流程管理,案件一进法院就立即输入计算机系统,从立案到判决,都由专门系统监督,大大减少了案件超审限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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