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裁不法开发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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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6日06:24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
因开发商违规而无法办理产权证的纠纷时有发生,北京市国土房管局出招制裁不法开发商。 开发商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小区规划违规、竣工验收未被通过而导致买房人拿不到产权证的纠纷有了解决新招。北京市国土房管局近日下发的关于房改售房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因开发单位规划违规、竣工验收未通过等原因影响买房人办理产权证的,房屋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将对此进行通报,并限制开发单位开发新项目。业内人士认为,这一关于房改售房产权纠纷的解决新招为商品房产权纠纷的解决提供了借鉴,是北京房地产市场的一大突破。 在北京市国土房管局下发的关于房改售房发证有关问题的规定中明确:单位购买商品房进行房改售房的,所购房屋符合规划,通过竣工验收,已完成面积测绘,面积分摊也无争议,购房单位已支付了契税和全部房价款,因开发单位未缴或欠缴土地出让金而导致购房单位无法为职工办产权证的,购房单位可持与开发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开发项目计划、规划,开工竣工验收和销售许可证等证件以及付款证明等相关资料办理房改售房方案核准手续后,到权属登记部门为购房职工办理房屋产权证。北京市国土房管局房改和土地出让部门将联合向开发单位催缴土地出让金,逾期不缴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并作为不良信用记录向社会公告外,还限制其开发新项目。同时,土地出让部门保留向土地受让方或投资人追讨欠款及违约责任的权利。 另外,因开发单位规划违规、竣工验收未通过、未进行测绘等原因影响购房单位房改职工办理产权证的,购房单位和房改部门应督促开发单位尽快到规划、建设部门接受处罚并补办相关手续,开发单位坚持或拖延不办上述手续影响购房单位房改职工办理产权证的,房屋所在区县房改和土地部门应向规划、建设部门通告开发单位违规情况,建议做出处罚,限制开发单位新开项目,并向社会公告,同时建议购房单位通过行政或司法途径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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