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执法从严治警(下转A4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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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6日09:19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孙志刚事件虽然发生在收容遣送工作中,但这一事件反映出来的部分干警和执法人员严格执法观念不强,执法为民意识淡薄,一些人甚至执法违法,损害、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及一些单位和部门监督管理制度不健全,有了制度也不落实等问题,在我们各级政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还相当严重。 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一定要牢固树立依法而治,法律至上的观念,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力,既不能越权,更不能失职;既不能无所作为,更不能胡作非为。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依法行政,特别是在涉及到限制人身自由的执法时,一定要依法办事。 公正是司法行为的灵魂,是司法的生命线,容不得半点偏离。政法机关要坚定地站在国家利益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立场上,维护公正,伸张正义,尊重人权,平等地对待各种服务对象,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营企业;无论是外来投资者,还是本地创业者;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平民百姓、外来民工,都要以一个尺度来衡量,一个标准来裁定,确保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决杜绝司法腐败。 要革除重打击、轻保护观念,牢固树立保障人权思想。近年在各种执法活动中,为取证、破案不惜搞刑讯逼供、超期羁押、滥用“双规”、随意扣押冻结财产等侵犯公民和法人权益的行为屡见不鲜。究其原因,就在于一些执法人员缺乏保障人权的思想,没有正确处理好打击与保护的关系。因此,各级执法队伍必须彻底革除重打击、轻保护的错误观念,坚决纠正各种执法违法的行为,牢固树立起马克思主义人权观,把维护人权的思想贯彻于执法活动的各环节、全过程中,实现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相统一。———摘自林树森《在全市严格执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本报讯 (记者欧阳晨)昨天下午,广州市召开严格执法工作会议,强调要深刻吸取孙志刚事件的教训,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活动,切实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为现代化大都市建设提供有力的保证。副市长苏泽群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张桂芳通报了孙志刚事件的情况并作深入剖析,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林树森就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水平作重要讲话。市、区、县级市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两级执法、司法部门、单位处以上负责同志共80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为,要客观评价我市执法队伍现状,高度重视做好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工作。执法不严格、权力被滥用是许多违纪违法行为得以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坚持依法治市,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已成为摆在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面前的一项具有全局意义而又紧迫的任务。面对广州市执法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肩负的艰巨任务,全市执法队伍要切实增强三种意识:一是增强大局意识,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二是增强政治意识,从实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政权建设的高度,自觉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增强责任意识,不断强化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意识,努力提高执法水平。 会议提出,要采取切实措施,努力提高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水平。一要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要维护公正,伸张正义、尊重人权,平等地对待各种服务对象。依法办案,严格办案,提高效率,以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执法形象,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二要抓好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格遵守执法程序,杜绝执法随意性。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有关执法纪律、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真正做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监督制度化”。三要加强对权力实施的监督。建立起严密的内部监督机制,强化外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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