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生医学证明》7月启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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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6日09:32 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6月25日讯 (记者卓上雄) 凡7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将统一使用具有新防伪标识的《出生医学证明》,否则户口登记机关不予办理新生婴儿申报出生登记。这是记者今天下午从有关部门获悉的。 据介绍,在各地卫生、公安部门的努力下,我国原《出生医学证明》已在全国普及使用。但近年来,个别地区伪造《出生医学证明》的现象时有发生,干扰了出生人口登记工作的正常进行。为加强对其管理,杜绝假证,国家卫生部、公安部决定从今年起在全国启用具有新防伪标识的《出生医学证明》,并明确原《出生医学证明》只使用到今年第二季度末。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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