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超双胞胎分娩单胞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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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6日09:50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本报讯 (记者柯学东通讯员芳法)大多数孕妇都会到医院做 B超检查,但 B超的准确率不是100%,有的孕妇做 B超时显示怀有双胞胎,但分娩时却只见1个;也有孕妇做 B超时显示胎儿一切正常,但生下的却是“独臂女”。 B超检查有误差,医院作出了赔偿,但医院承担的是侵权责任还是违约责任呢?对此,法律界存在诸多争议。 案例一 “独臂女”父母获赔5万 番禺区的谭女士怀孕后曾8次去大石镇人民医院作产前检查,结果都被告知胎儿正常,但最后她却生了个缺一只胳膊的女婴!痛苦万分的谭女士为此与医院对簿公堂。近日,市中院对此案作出二审判决,判令医院向原告谭女士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案例二 双胞胎变成单胞胎 而成都市新都区法院的一个同类案件更具戏剧性。孕妇在两家医院经过4次 B超检查,均显示怀有双胞胎,但分娩时,却只生下一个婴儿。深感失落的家属甚至怀疑是医院把另外一个婴儿偷走了,于今年1月将前两家医院告上法庭。 争议 B超不准侵犯什么权? B超结果有误,医院要作出赔偿已是不争的事实,但医院到底侵犯了孕妇什么权利呢?这在司法界却存在争议。 1、侵犯知情权、妊娠终止选择权说:在第一个案例中,一审法院依据《消法》认为,医院没有检查出女婴先天性畸形,以致侵犯了谭女士的知情权、妊娠终止选择权。据了解,司法界不少人持这一看法。 2、过失责任说:二审法院认为,医院未能监测出胎儿肢体的明显缺陷,应负的是未尽审慎监测义务的过失责任。 3、违约责任说:我国法律并没有“妊娠终止选择权”这一说。实际上,在做产前检查时,孕妇会与医院签定合约。因此,医院承担违约责任更加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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