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起土地违法案大曝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6日10:11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本报讯 (记者李妍通讯员张晓锋、陈梅英)昨天是全国第十三个土地日,今年土地日的宣传主题是“规范土地市场,促进可持续发展”,广州市副市长许瑞生在报纸刊登署名文章《加强宏观调控规范土地市场促进城市建设持续健康发展》强调土地的经济和环境两方面的重要意义。 记者昨天从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获悉,广东省已开始推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这将是农村土地制度一项影响深远的重大改革。 国土厅通报六起土地违法案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还将近期查处的六起土地违法案件予以了通报。 一、广州市海珠区新龙潭村第二经济合作社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 2000年1月15日,广州市海珠区新龙潭村第二经济合作社非法将龙潭村南约万年西街一号地块(面积1528平方米)的使用权,以人民币2292000元转让用作厂房、店铺、楼房使用。已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 二、揭阳市揭东县炮台镇蔡冰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2000年3月至6月,揭阳市揭东县炮台镇教师蔡冰擅自在揭东县登南镇黄西村“茶沟溪”(地名)基本农田保护区内施工建学校,非法占用耕地面积10.4061亩。 三、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局李立雄等人骗取征地补偿款案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局李立雄、徐明、梁锦辉、张惠波于2001年4月采取虚增征地补偿款、虚增果树数量等手段大量骗取征地补偿款,构成贪污罪。 四、东莞市厚街镇双岗村下环村村民小组非法占用土地案 东莞市厚街镇双岗村下环村村民小组自1998年至2001年3月,未经依法批准,多次在辖区内违法填土占用耕地共51153平方米,构成了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事实。 五、深圳宝安区观澜镇樟坑经济发展公司与李锦荣非法转让土地、非法占用土地案 2002年8月26日,深圳市宝安区观澜镇樟坑经济发展公司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将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观澜镇樟坑村双吓机荷路天桥一侧的16000平方米集体土地转让给李锦荣,转让费为1670000元人民币,转让土地使用期为50年。2002年9月,李锦荣在未依法办理任何用地和报建手续的情况下,开始在该土地上兴建一栋厂房和一栋宿舍楼。 六、广州市番禺区胡敏坚非法取土毁坏耕地案 2001年10月,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宏泰工贸有限公司经理胡敏坚与番禺区石碁镇文边村协商购买村集体土地57134.5平方米,其中13734平方米属基本农田保护区。2002年4月胡敏坚以施工队的名义承接建筑工程公司填土工程,擅自在上述土地上挖取泥土约16万立方米,用于番禺区中心客运站场的施工填土,大量耕地受到严重毁坏。 将用卫星遥感监测土地执法 据悉,广州目前已建立起政府控制的土地一级市场和政府调控下逐步规范有序的土地二级市场。 广州市正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盘活存量土地,完善土地有形市场。土地二级市场也实行公开交易,逐步规范有序,避免土地隐形交易。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还表示,今后广州还要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成果开展土地执法检查,针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土地违法案件的高发区域,及时依法查处和制止违法用地行为。对违法用地、破坏耕地的直接责任人,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起草上报的《关于试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通知》,已获得省委、省政府的讨论和批准,并于6月24日下发各地执行。广东省国土厅负责人表示,推行这项改革,将有利于盘活农村集体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也有利与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促进农村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的进程,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 开展农村用地使用制度改革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林浩坤昨天表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广东省在规范土地市场、促进可持续发展方面,将着力抓好四项改革: 第一,加快征用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争取在简化手续、计算补偿标准、明确征地各方责权利、探索新的征地补偿机制等方面取得突破。第二,积极稳妥试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第三,扎实开展土地登记自我举证试点工作,努力创立地籍管理新机制。第四,加快建立和完善土地储备制度。
两性学堂--关注两性健康 学习两性知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