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视觉心理卫生权” 法律没格定这样的名义(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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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7日01:13 北京娱乐信报 | |||
隐私就是这样被曝光的:通过楼梯上下楼的人,走到陈先生家的窗前很容易看清楚屋里面的情况。 信报记者 王 巍/摄 “视觉心理卫生权”是怎么回事?这样生僻的法律词汇,法官和律师也没听说过。昨天,一起隐私纠纷的控辩双方在宣武法院就引出这一词汇的案件,进行了法庭辩论。 “视觉心理卫生权”是怎么回事?这样生僻的法律词汇,法官和律师也没听说过。昨天,控辩双方在宣武法院就引出这一词汇的案件,进行了法庭辩论。 陈先生起诉他所居住小区的开发商,讨要“视觉心理卫生权”。原因是:开发商在陈先生家的卧室窗下建起了空中平台。住在二层以上的居民,通过露天楼梯可以来往于南北平台。 但这个平台,却给陈先生带来了麻烦。陈先生说,我家的隐私因此暴露在了大家的眼皮底下。 “视觉心理卫生权” 来自“视觉卫生” 原告陈先生是怎么想起了“视觉心理卫生权”这样一个怪异提法? 陈先生从卧室里拿出了一本书《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并翻到了第72页,上面提到了“视觉卫生”的名词。 “我就是看到这个名词才想到了‘视觉心理卫生权’,这个词可以填补法律空白了,来来往往的行人上下楼梯时,都能看到我们家里,使得我们一家人的隐私暴露无遗。” 规划图上没有空中平台 陈先生还说,昨天的法庭辩论主要是关于建造空中平台和露天楼梯的问题。当初开发商给陈先生看的小区规划图上,并没有空中平台和露天楼梯。法庭上开发商也承认这点。 接受采访时,陈先生还引用了政府有关部门的政策条文。 他说,“《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是由国家技术监督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的。第12页中写得很清楚‘无电梯住宅不应超过六层,在地形起伏较大的地区,当住宅分层入口时,可按进入住宅后的单程上或下的层数计算’。也就是说我们现在住的是7层楼,应该安装电梯,但是开发商为了省去装电梯的钱,就建造了空中平台和露天楼梯,这样就从二层开始算起了。” 物业公司 空中平台在设计规划中 物业办公室的冯先生说,当初小区设计时就有空中平台和露天楼梯。对于陈先生起诉开发商一事不太清楚,而且物业只是对小区进行管理。 小区居民 空中平台作用不大 从空中平台的设计本意看,它是为了方便居民。不过,记者在采访中却意外了解到,居民对此并不买账。 昨天下午6时左右,记者来到了天桥北里小区。该小区5、6、9号等居民楼的外面都建有空中平台,小区里的居民通过露天楼梯上下楼。 记者走上露天楼梯注意到,二层楼梯的栏杆紧挨着一居民家的窗户。透过窗户玻璃,居民家中的一切清晰可见。 该小区的王大妈说,最早给她看的小区规划图中并没有空中平台和露天楼梯的设计。搬进来时才发现多了平台和露天楼梯。不过,王大妈觉得这没有什么太大的作用。 一位姓张的先生也说,露天楼梯和空中平台距离居民家的窗户太近了,稍微瞄上一眼就能看清别人家里的一切,设计得有些不合理。 法学教授 有法律意识 更要有法律概念 中国政法大学龙教授说,在《民法》上并没有陈先生提出的“视觉心理卫生权”这一公民权利。龙教授认为,由于这个案由在现有的法律框架没有格定这样的名义,所以法院审理时会有些麻烦。 龙教授认为,空中平台和露天楼梯本身并没有直接侵犯到陈先生一家的隐私权。但他同时认为,可能会有间接的影响。 如果正如陈先生所说,最初看到的小区规划图上没有平台和露天楼梯,加上他和开发商存在合同上的协议,就构成了开发商在合同上的违约。 龙教授强调,如今公民用法律维权的意识加强了,但公民维护自己的权利时要使用正规的法律概念。他举例说,现在社会上出现了“亲吻权”等一些生活性概念,这些概念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信报记者张伟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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