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为保护旅游者权益制定法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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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7日10:09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
本报讯 今年7月1日后,游客到四川去旅游可以不再为旅游服务纠纷难以解决而烦恼。近日,该省在全国率先颁布了一项旨在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服务质量的地方法规。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永顺说,这项名为《四川省旅游服务质量管理条例》的法规规定了旅行社、饭店、景区景点、旅游客运企业等主要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在从事旅游经营活动中应当履行的服务质量方面的法定义务,并对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设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成都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刘轶律师认为,这项法规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纳入法律保护程序,改善旅游行业长期存在的旅游服务纠纷处理时无法可依的局面。同时,这标志着四川旅游服务质量管理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 四川拥有九寨沟、黄龙、乐山大佛和峨眉山等众多世界级的自然和文化旅游景观,特别是九寨沟、大熊猫之旅和古蜀文化瑰宝“三星堆”深受国内外游客喜爱。去年,这个省共接待中外旅游者近7300万人次,其中,境外旅游者67万人次左右,共实现旅游总收入达380亿元,位居中国西部各省之首,成为中国西部旅游业发展最快的地区。 (冯昌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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