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女记者”谎称遭轮奸被判一年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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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7日11:39 新闻晚报 | |
[事件回放] 香港女子苏亮荧,自称是记者(实为自由撰稿记者),3日晚称自己在泰国曼谷被4名男子轮奸。她说,当时自己从酒店搭乘电动三轮车,打算外出购物。由于她在车上瞌睡,醒来时发觉有3名男子企图非礼她。她试图逃走,但他们用刀挟持她,强迫她留在车内,案发时1名驻守在国会大楼的警员更从旁协助。司机把车停在国会大楼对面的路旁,并与3名男子将她轮奸。 泰国警方则在一番调查后,在12日拘捕这名香港女子,控告她报假案及诽谤。拘捕后,警方对其的问话进行了三个小时,当地警方为公平起见,要求当地中国大使馆派出人员到场翻译。据称在问话期间,该女子感到苦闷,一度企图伤害自己。据当地警方消息称,该女子在香港有吸毒及卖淫的案底,她在泰国称被人轮奸一事,有可能是为骗取旅游保险。一名摩托车司机亦指证该女子曾联络他要求代买海洛因毒品。 虚报6月初在曼谷国会大楼附近遭4名男子轮奸的香港女子苏亮荧,24日在曼谷刑事法院,被控以报假案、诽谤三轮车司机通百,以及新增的破坏泰国国家声誉等3项罪名。审讯只历时8分钟,法官鉴于她认罪及向泰国国民道歉,将原定的刑期减半,判她入狱1年半。她声言30日内申请上诉,但因无钱交50万泰铢(9.6万港元)的保释金,还要被押监房。而当地人则认为刑期过轻,便宜了她。 当地时间24日上午8时45分,苏亮荧由孔炳女子监狱押解至曼谷市刑事法庭。她身穿咖啡色囚衣,披发赤足进入法庭内的候审囚室,下午3时10分上庭。据了解,中国驻泰大使馆曾通知苏母,但其称有病没有前来;另外也曾通知苏亮荧的男友,也未获响应,结果苏亮荧只有孤身一人受审。 以往每遇记者便大声疾呼,并任由拍照的苏亮荧,25日被押到法庭时却一改以往高调作风,显得出奇的沉默,且以长发遮掩其面容。法官向她宣读3项罪名后,她当即认罪,并向泰国国民、警察,及她报假案后曾帮助她的女议员道歉。之后法官宣判,原本三罪各判入狱1年,即合计3年。但法官觉得她已认罪及对自己所为有内疚之心,遂将刑期减为1年半。被告人可以有30日的上诉时间。 被告现在可能要面对另外的诉讼,泰国警方已表明打算控告她破坏警队声誉,索偿相当于188万港元;泰国的旅游部也打算起诉她损害泰国的旅游声誉。 苏亮荧闻判后仍强装冷静,但返回囚室时亦不禁眼泛泪光。 现年30岁的苏亮荧,曾声称在6月3日遭三轮车的士司机和3名男子施暴。警方很快拘捕一名司机,但找不到证据,该女子其后才承认捏造事实,又说只是喝醉了酒,想写一本有关遭人侵犯的小说。 泰国警方在庭上指出,苏亮荧报假案讹称遭强奸,是因为她的男友移情别恋,苏亮荧大受打击下借酒消愁。其后她捏造“惊人事件”意图引起男友注意,结果弄巧成拙令事件越闹越大。据《信息时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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