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行业有了新规矩 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九项修正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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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7日15:02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姚丽萍)昨天下午,9项地方性法规修正案由市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表决通过。这意味着包括特种行业在内的一系列公共事务的管理有了新规矩。 根据上海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修正案,开办旅馆、印章刻制、旧货业中的典当行和拍卖行、音像制品复制等特种行业的单位,开办咖啡座、茶馆、营业性射击场所以及举办大型公众性临时活动的单位,应当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上海市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者《上海市公共场所治安许可证》,以及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未取得许可证,擅自开办特种行业或者除娱乐场所外的公共场所的,予以取缔,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昨天通过的修正案还有:上海市民防条例,上海市消防条例,上海市职业病防治条例,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上海市文化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上海市音像制品管理条例,上海市技术市场条例,上海市人才流动条例。 又讯(记者姚丽萍)昨天下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继续审议《上海市信访条例修正案(修订草案)》,众多常委会组成人员表达了这一观点。 《上海市信访条例修正案(修订草案)》今天由解放日报、东方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市民意见。这是本届市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公布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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