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身绑炸药讨工资被判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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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8日03:27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袁晓岚) 离开单位快一年了,还迟迟拿不到应得的工资,一气之下身绑炸药来到单位财务科威胁恐吓。昨日,这名因不懂法而采取极端手段的安徽籍男子被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名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 昨日上午9:00,记者在无锡市第三看守所见到了今年刚满27岁的安徽男子吴某,谈到案发时的情形他就难以平静。吴某告诉记者,他初三辍学后就在安徽老家务农,时常也跟着父亲开山炸石,1997年来锡打工,去年1月至6月在无锡市钱桥镇华鑫纺织机械有限公司务工,后因生病迟到了3次,该厂根据双方3月份签订的劳务合同与吴某终止劳动关系,并仅给其结算50%的实际工资。据吴某讲,即使只拿一半,他也应该得到近1500元,然而该厂始终不肯全额付清,仅愿付他1000元。之后,他又几次到厂里催付,均未如愿以偿。今年3月13日,越想越气的吴某从安徽老家取得雷管一枚、炸药128g,导火索1根乘火车至无锡,次日下午1时许,吴将3种爆炸物品装配在一起绑在自己身上,来到华鑫纺织公司财务室,对该公司会计曹某进行恐吓,要求讨回工资,后被公司职工当场扭获。 他告诉记者,他现在很后悔,都是因为不懂法,才做出这种举动,其实当时自己并不想死,只是想通过这种手段吓唬会计。 记者在吴某与华鑫纺织公司于去年3月1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上看见,除了第一条规定中规定了合同期限外,其余的7项都是该厂对员工所提出的要求。随后,记者为此采访了无锡市劳动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张新琦支队长,张队长就该劳动合同认为,该合同内容未按规定制定,有许多不平等的条款,合同中的7项几乎都是对员工的处罚,对员工来讲似乎只有义务没有权利,该合同带有单方面的惩罚性。 另据悉,无锡劳动部门去年一年共为外来务工人员挽回1000万元被拖欠工资。无锡市劳动局将于下月开始展开劳动保障维权专项执法大检查。该项检查将一直持续至9月底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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