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犯乔燕琴被执行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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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8日04:45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新华社广州6月27日电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7日对孙志刚被故意伤害致死案作出终审裁定,依法驳回乔燕琴、李海婴等12名被告人上诉,维持原判。主犯乔燕琴被执行死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于27日对孙志刚案涉及的李耀辉等5名提起上诉的渎职犯罪被告人作出终审裁定,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另一名渎职犯罪被告人张耀辉未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 今年6月5日至6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孙志刚被故意伤害致死案,并于6月9日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被告人乔燕琴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李海婴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钟辽国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分别判处被告人周利伟、张明君、吕二鹏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判处被告人李龙生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分别从轻、减轻判处韦延良、何家红、李文星、乔志军、胡金艳有期徒刑3年至10年。乔燕琴等12名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和量刑正确,审判程序合法,遂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授权核准主犯乔燕琴死刑。 孙志刚案涉及的渎职犯罪被告人李耀辉、张耀辉、彭红军、任浩强、邹丽萍、曾伟林等6人,分别于6月9日被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和白云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3年。宣判后,李耀辉、彭红军、任浩强、邹丽萍、曾伟林不服,上诉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后,亦于6月27日上午作出终审裁定,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新闻回放 27岁的孙志刚2001年在武汉科技学院艺术设计专业结业,今年2月24日受聘于广州达奇服装有限公司。3月17日晚10时许,孙志刚因未携带任何证件上街,被执行统一清查任务的天河区公安分局黄村街派出所民警带回询问,随后被作为“三无”人员送至天河区公安分局收容待遣所,后转送至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3月18日晚,孙志刚被送往广州市卫生部门负责的收容人员救治站诊治。3月20日,孙志刚被打致死。 4月3日,孙志刚的尸体被送到中山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解剖,负责尸检的医生被孙的尸体吓了一跳。虽然孙的身体表面上看不出致命伤痕,但是在切开腰背部以后,一条黑线显现出来,切下第二刀时,显现出一坨坨的黑血块。从肩到臀部,全是暗红色,还有很多长条状伤痕,整个背部差不多全是出血区。法医认定孙因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5月13日,广东省有关部门在提供的新闻资料中介绍了孙案的调查结果,认为孙志刚是因为被派出所民警“错误”地送交收容站,后来在收容人员救治站被同室的8名被收容人员轮流殴打致死。 广州市公安部门先后依法拘留了13个犯罪嫌疑人,除了涉嫌动手打人者外,还包括涉嫌指使打人的护工、收容救治站的负责人、当晚值班医生、天河区黄村街派出所的民警等。 综合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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