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公安高等院校及西北政法学院公安类专业的我省考生可面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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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8日06:27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广州6月27日电】(记者严俊伟通讯员廖翊华)记者今天从省招生办获悉,凡参加2003年全国统一高考,并在报考志愿中填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等公安部属5所高等院校和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西北政法学院公安类专业(均为第一志愿)的广东省内高中毕业生,在接到高考分数通知单,分数达到报考院校所在批次录取分数最低控制线的,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是2003年6月30日至7月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5∶30,地点是广州市北较场横路3号大院广东省公安厅机关礼堂。 不参加面试的考生,不能参加公安部属5所高等院校、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和西北政法学院公安类专业的录取。 作者:记者严俊伟通讯员廖翊华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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