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账户禁收服务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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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8日10:18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本报讯 前天,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正式签发《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正式认可国内各商业银行对其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收费。 这个办法规定,除四项基本业务以外,商业银行的各项服务业务可以而且必须收费。商业银行对服务进行收费分为两个部分,对结算业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对商业银行提供的其他服务,实施市场调节价。 收费原则:谁委托谁付费 同时,规定中禁止商业银行对4项服务收费。这4项内容是在同一城市同一银行内的人民币开户、存款、大额以下的存款、销户。但要对零钞清点整理储蓄业务和大额现金取款业务收费。对外币则规定小额账户可以收费。这些新办法将从今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 对于多大数量属于零钞清点,多少现金为大额等一系列操作问题,银监会表示将在10月1日前出台实施细则规定。 目前,公众普遍使用的银行服务中,代缴电话费、水电费、煤气费、以及代发工资等项目,也在收费之列。不过《收费办法》对向谁收费制定了原则。这一原则就是谁委托,谁付费。也就是说,这些代收代缴业务是由电信局、电力公司等单位委托银行收取的,那么银行只向这些单位收取费用,并不涉及向公众收费。 大额现金取款应收费 和公众有关的两个收费项目主要是到银行存零钱和大额现金取款。银监会强调,商业银行对应收费的服务项目,不能不收或少收。如果银行低于成本价格做这种业务,就是属于一种不正当竞争,银监会会有相应的制裁措施。另外,银监会也禁止各商业银行通过价格联盟联手抬高收费标准。 此前,受“国际惯例”的鼓励,各商业银行曾纷纷提出要对小额账户收费。中国工商银行去年曾酝酿对100元以下账户进行收费,而广东的一些银行则把开户门槛提高到了2000元。对此,银监会表示,尽管对小额账户进行收费符合国际惯例,但不适合我国公众整体承受水平。 银监会政策法规部李伏安表示:我们不允许商业银行进行收费,这实际上是政府对银行服务收费的一种干预,目的是为了保护广大消费者,使最广大老百姓能够享受到银行的基本服务。( C CTV) 业界反响 银行业一片叫好 按照《办法》,商业银行应在其营业网点公告有关服务的项目、内容和价格标准。而且如果调整收费标准,应提前10个工作日在相关营业场所公告。《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在银行业界千呼万唤下终于浮出水面,多家商业银行负责人获悉后均鼓掌叫好,表示银行业利润收入因此有望大大提升。 招商银行总行一位人士称,中资银行为居民提供各项免费服务并不能长久坚持下去,也不符合与国际接轨和商业化运作的需要。从去年开始,银行业要求监管部门放开收费定价权的声音开始强烈。不过,每次中资银行提出收费项目,都引起了社会强烈反响,甚至不为许多市民所理解。 “现在统一收费管理,既可以避免不公平竞争,又可以为银行带来应得的收入,这有利于金融创新,希望能够得到客户的理解。”一位银行负责人由衷地说。(孔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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