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可旁听市政府常务会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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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8日12:45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厦门推出政务公开重大新举措 本报讯 近日,《厦门市公民旁听厦门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出台。如果你是一名符合条件的厦门公民,7月1日起市政府常务会议的议题只要属于公民旁听范围的,你便可以提出申请,并有机会走进会场。 张昌平市长去年在向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要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政府工作除属于国家机密和规定保密的事项外,一律向社会公开。尝试开放市政府常务会,各部门也要逐步实现决策透明化。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根据政务公开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制定了具体的《试行办法》。 根据《试行办法》规定,公民旁听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范围主要包括3个方面:讨论市政府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讨论由市政府制定和颁发的规章草案;讨论市政府工作部门请示市政府决定的重要事项。 《试行办法》明确规定,持有本市居民身份证或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半年以上持有暂住证,且享有政治权利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以申请旁听市政府常务会议。厦门市荣誉市民申请旁听会议,参照《试行办法》执行。 市政府常务会议召开5天前,市政府办公厅在《厦门日报》和政府网站(域名:www.xm.gov.cn)发布公告。申请旁听会议的公民应于公告发布后4天内,持本人身份证或暂住证以及所在单位或镇(街道)开具的证明,向政府办公厅督查室报名。每次旁听人数安排在20人以内。市政府办公厅主要依据报名顺序,经市政府秘书长批准,于会前1天通知相关公民。 市政府办公厅提醒说,旁听会议的公民应根据通知领取旁听证,凭证按时进入会场,并遵守会议纪律。 (卢士阳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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