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被错判死刑被告人获无罪释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9日06:50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
据新华社南宁6月28日电(黄革黄星航)在广西壮族自治 区河池市一起抢劫、故意杀人案中分别被错判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两名被告人,经法院重新审理后于28日被宣告无罪,当庭释放。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指令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6月23日、24日重新公开开庭审理的覃俊虎、兰永奎抢劫、故意杀人一案,28日有了结果:3年前以抢劫、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原被告覃俊虎;以抢劫、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同案被告兰永奎,被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二人原被检察机关指控的实施抢劫、杀人事实无证据证实,当庭无罪释放。 二人同时被法院明确告知,可向公、检、法机关申请因错案造成的国家赔偿。
两性学堂--关注两性健康 学习两性知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