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查乱扣身份证,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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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9日08:47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据新华社北京6月28日电 居民身份证法在28日上午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获通过,将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查验身份证有具体规定 这部法律对人民警察查验居民身份证作出了具体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有上述情形之一,拒绝人民警察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任何个人不得扣押身份证 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除外。 居民身份证法规定,人民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利用制作、发放、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非法变更公民身份号码,或者在居民身份证上登载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用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这些规定项目以外的信息或者故意登载虚假信息的;无正当理由不在法定期限内发放居民身份证的;违反规定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泄露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 生活困难居民免收工本费 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对城市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农村中有特殊生活困难的居民,在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居民身份证时,免收证件工本费。对其他生活确有困难的居民,在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居民身份证时,可以减收工本费。 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对于免收和减收工本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 五种情形下应出示身份证 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兵役登记;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申请办理出境手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未满16周岁也可办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也有具体规定,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法规定,未满16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5年的居民身份证。 据了解,与原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办理身份证的时间为三个月相比,这次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的时间为六十日,缩短了一个月。对交通不便的地区,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时间可以适当延长,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这意味着,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身份证号码终身不变 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和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如下项目: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居民身份证法明确规定,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惟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张旭东、沈路涛、邹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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