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关闭非法煤矿县乡政府主要领导将受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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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9日10:11 石家庄日报 | |
记者刘铮 新华社北京6月28日电从7月1日起,凡县(市)发现两处、乡镇发现一处非法生产或属“四个一律关闭”应关却未关的煤矿,县、乡政府的主要领导人将受到行政处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近日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要求全国各地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采取强有力措施,制止当前受利益驱动,一些煤矿超能力突击生产、已关闭小矿死灰复燃的情况。特别是加强县乡两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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