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池通过验收可开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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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30日02:21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 从今天起,凡经卫生监督部门审查合格的游泳池可以对外开放。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卫生局获悉的。 昨日,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强调,此次游泳池恢复营业的前提是“必须通过当地卫生监督部门验收合格,不符合条件的仍然不准开放。”据介绍,目前全市大大小小的游泳池50余家,宾馆、游乐场的游泳池相对说较规范,而一些小区的游泳池却存在许多问题。 (记者 李静)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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