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房难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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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30日04:01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由于房地产信息公司未严格审查房源信息,把抵押在银行的房屋拿出来交易,导致付了定金的房子至今未交易成功。昨天,南京市民张女士向本报热线反映,她被南京华阳房地产信息公司给“涮”了。 张女士说,今年6月20日,她在报纸上看到南京华阳房地产信息公司发布的一条二手房信息,只需花13.5万元,就能买到一套住房。她打电话询问了房子情况,华阳公司称双证齐全,可放心交易。第二天上午,张女士来到该公司,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看过房子后十分满意,随后她与房主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在合同备注栏上,她发现房主的房子抵押在银行。 当张女士问华阳公司,抵押房为何拿出来上市交易?该公司工作人员说,23日就会到银行办理解押手续,只要先交7万元定金,肯定能办好购房手续。买房心切的张女士在交了7万元定金后,满怀希望地等着华阳公司替她办好购房手续。然而,直到现在,房屋还没交易成功。 昨天下午,记者找到华阳房地产信息公司金勇经理,金经理称,张女士当时签字时,就已告诉她房子是抵押房,而且买卖双方都是在自愿的前提下签订合同的,如果张女士认为抵押房不能交易。完于可以不签字。金经理透露说,由于卖主认为房价卖低了,所以一直没去银行办理解押手续,才导致张女士的房子至今未交易成功。 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章昌美律师认为,抵押在银行的抵押房,原则上不能上市交易。但在交易过程中银行得到解押人授权获得解押资金,是可以上市交易的。由于房地产信息公司发布不准确信息,导致买房人无法购房,根据《合同法》规定,房产中介公司首先要对当时的情况和房屋所有权作相关审查,不能隐瞒已订立合同的相关重要事实,如果出现损害一方利益的情况,房产中介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卖房人要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买房人在买房问题上不能妥善解决,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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