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三名教师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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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30日10:07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本报讯 (记者柯学东通讯员曹志明)继暨南大学体育部副教授李兆森落马后,司法机关对高校腐败串案的查处有了新进展。日前,暨南大学(下称“暨大”)、华南农业大学(下称“华农”)又有3名教师因受贿罪,相继被海珠区法院判刑。 华农的朱兴暾,年仅32岁,检察机关指控他在2001年1月~2002年9月,利用负责学校基建工作和投标工作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他人的贿赂16.2万元。日前,海珠区法院一审判决朱兴暾有期徒刑三年半,并没收赃款16.2万元。 45岁的黄军,原是暨大基建处处长助理。据指控,1999年1月~2002年7月,黄军在任暨大基建处办公室副主任、处长助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了贿赂款9.5万元。最后,黄军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没收赃款9.5万元。 45岁的黄庆安犯事前是暨大基建处监理科的副科长。日前,黄庆安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期三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没收赃款58303.50元。 来自广东省检察院的统计显示,自1998年至去年年底,全省共查处高教领域职务犯罪案件43件43人,其中窝案、串案23件,占总数的53%。而发案环节集中在物资采购、基建、财务管理等行政后勤部门。其中,发生在基建环节的有9件,占总数的21%。除了上述三人外,此前还有原暨南大学基建处处长周某、原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基建处处长冯某、原华南师范大学基建处处长肖某、原嘉应教育学院副院长利某、曾某等因受贿被查处。 省检院经过调研认为,传统管理体制的诸多弊端,行政管理地位作用过于突出是高教领域基建等行政部门腐败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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