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省农民的公开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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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30日10:16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农民朋友们: 你们好! 你们辛勤耕耘在农业生产第一线,为全省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了重大贡献。党和政府信赖你们!感谢你们! 省委、省政府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村税费改革。农村税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新时期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而采取的重大决策,目的是大力减轻农民负担,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是利在当前,功在长远的德政工程。 我省农村税费改革主要内容就是“五取消、一改革、一种税”。即取消乡镇统筹费(含教育费附加)、村提留、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各类集资,取消屠宰税,取消面向农民征收的农业特产税,取消农业税收附加,取消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改革和规范村级经费筹集与管理,大力推行村民自治及“一事一议”制度;对在农业税计税土地上生产的农业特产品,除烟叶可向收购商征收农业特产税外,其他实行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合并,对农民只征收农业税。农业税税率统一确定为6%。 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不再缴纳任何非经营性费用。村内兴办水利、修建道路、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公益性事业,以及少量的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经费补充,都实行“一事一议”制度,由村民大会民主讨论决定,农民人均负担“一事一议”的资金全年最高不得超过15元。除遇到特大防汛、抗旱、抢险、森林救火等紧急任务可以临时动用农村劳动力外,其他动用农村劳动力都必须实行自愿或有偿方式。 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有权拒绝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与乱摊派,并向县级以上各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或财政、物价、监察等有关部门举报。希望广大农民继续发扬诚实劳动、勤劳致富、爱国守法的优良传统,履行纳税义务,按时足额缴纳农业税。 顺利推进农村税费改革,需要广大农民朋友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广大农民朋友积极参与改革,齐心协力推进改革,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祝你们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增收致富!广东省人民政府200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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